上海生育保险怎么报?能报多少?2019最新申请流程,不知道就亏了
孕小呵
备孕中 · 来自广州市
2018年11月
2019放假时间表出来了,小呵看看就高兴呀,哈哈(哎呀,跑偏了),

今天的重点是要给大家分享一下上海市生育保险如何申请?上海孕小呵妈妈群里的妈妈们也总是在问,所以小呵最近特地跑了一趟,给大家整理了一份2019年最新版上海市生育保险申请攻略。





申请流程

申请对象:妊娠妇女本人(不可报宝爸的生育保险)

申请时间:建议分娩1个月后即可申请(也可在分娩当月办理,但尽快在分娩半年内办理)

在上海市缴纳生育保险的妊娠妇女本人,可在全上海市各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地区无限制~(以下是以泗泾镇为栗子喔~)

坐标:松江区泗泾镇(上海市其他区也是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申请地点:泗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松江区泗泾镇文化路298号)

(温馨提示:在泗泾镇办理生育保险的外地妊娠妇女不需要办理居住证,其他区域请拨打热线咨询)

生育保险咨询热线:021-962218

申请人:妊娠妇女本人或委托家人办理,委托家人办理需打印一份《委托书》(见图),或添加上海孕小呵要可打印的《委托书》文件。







泗泾镇申请材料如下:(上海本地人和外地人具体材料细节见图)




【补充说明】
1.外地户口妈妈办理生育保险前,需要先上好宝宝户口;
2.办理生育保险,应在孕期先咨询是否要办理居住证。生育保险如何计算?

生活津贴的计发标准:生育津贴=单位上一年人均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国家规定,正常妊娠妇女(顺产)可享受98天基础产假,另有30天作为生产奖励假。如是非正常妊娠妇女(即剖腹产),则在享受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新生儿,增加15天产假,以此类推。

举例:假设现有单位上一年人均工资为5500元,妈妈是顺产,那么妈妈可领到5500÷30×128=23467元假设妈妈是剖腹产,那么妈妈可领到5500÷30×(128+15)=26217元

从业妇女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计发标准:2016-7-20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
(2)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3)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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