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救女童被撞身亡,见义勇为反被认定负事故责任,你怎么看?
美宝awayi
1岁1个月10天 · 来自广州市
2019年6月
现代社会,能在别人有危难的时候,愿意出手相助的人是少之又少,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有人见义勇为,最后却被认定负事故责任,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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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9日老人侯振林在香河县安平镇路段看到一个4岁的小女孩独自跑向了国道。




当时路上车辆很多,老人不顾危险冲向了道路中间,抱起女孩向对面道路过去时,被一辆厢式货车撞倒,老人不幸去世,女孩脑颅受损无生命危险。





随后,老人被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然而这起事故警方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货车司机、女童监护人、被撞老人侯振林三人负同等责任。
见义勇为反而被认定负事故责任,这样的说法老人的家人很难接受。





侯振林儿子称,其父是见义勇为去世,对于事故认定提出异议。
交警回应:事发当时有监控,责任认定依法依规。

对于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网友表示做好事应该有一定的法律免责权,支持起诉。



也有网友认为交警判定没毛病,虽然是见义勇为,但是仍然违法了,应该负责。







宝妈们,你们怎么看呢?你觉得见义勇为者应不应该负法律责任呢?
应该 30%
不应该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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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18 )
|7225_1257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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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让人不可理解
陆梓桐宝贝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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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交警也没错
蓝雨929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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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在哪里
棒冰斋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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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吧
521星星521521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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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如果不管又说人家见死不救,哎,现在这社会怎么做人都不是
-宋佳音-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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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这年头
双88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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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
怡舒太太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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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国法是这样的,民警确实是依法办事,起诉到法院,说不定法院也是依法判决,因为是一样的国法。如果众人对这方面有争议,最好是合力反映这方面问题,让国法修改。

不过我猜想了一下,为什么国法会认定这个案件中的见义勇为也需要负责任呢,可能是国法倡导在安全基础上去见义勇为吧,自己都不安全了,还去见义勇为,这种行为,我想我国是不会提倡和点赞的。

就比如一个不会游泳的人,跳下水去救落水者,这个结果可能有两种:第一就是两个人都死亡,不懂游泳的根本不具备水下救人的能力。第二种就是可能落水者被救了,下水者死亡了。

这两种结果都不是众人想要看到的,国家不可能倡导牺牲一条人命去救回另一条人命的啊,所以让死者也承担部分责任,以此来告诫所有人,以后如果想要见义勇为,必须建立在自己是安全和有能力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