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隐瞒病史,揭穿后怕遗传我打了胎,最后不孕不育
浅唱小幸福XF
1岁8个月11天 · 来自潮州市
2020年2月
不知道姐妹们结婚前有没有跟老公互相做了婚前检查呢?这一个检查应该不是硬性检查,否则民政局在颁发结婚证之前就会要求查阅婚前检查报告。

但每一个有常识有自保意识的男女,都应该跟伴侣协商好,在婚前先做婚检,也不要未婚先孕,婚检没有问题了,再去登记结婚。

要不然一旦自己的伴侣有什么疾病,却又隐瞒了你,你的婚后生活真的有可能是痛不欲生的。

某个女网友就是这样的遭遇,我猜想他们两夫妻是没有做婚检吧,丈夫又隐瞒她一型糖尿病的病史。后来老公发病才引起她的注意,她才带老公看了医生。



当时医生下诊断说是癫痫,女网友对医生的诊断表示相信,回想起亲戚也有这种病,会遗传给女儿,她不得已只好打掉3个月大的胎儿,最后致使自己不孕不育。


但这个时候女网友还不知道老公是一型糖尿病,也是后面才慢慢发现,只可惜发现后,才知道老公的这个疾病让他们小家庭感到不少烦心和痛苦,尤其是当别人不理解时。


于是有人把“婚检是否有必要”这个问题提了出来,其实我们都知道婚检很有必要,但残酷的现实往往是:除非对方自愿给我们看检查报告,否则我们无权查看。而一旦出了事,才发现自己被伴侣隐瞒了病史,瞬间陷入痛苦当中,难以自救。


对此有网友提及:隐瞒病史是可以撤销婚姻的。那么事实上,是不是真的可以这样呢?


我特地查阅了一下资料,得到的答案是这样的:除非是婚姻法规定的不能结婚的疾病,在隐瞒病史情况下就可以起诉撤销婚姻关系。但如果是婚姻法规定以外的疾病,可以治愈的,不会遗传的,那就不能起诉撤销婚姻。


而这条法规在这一刻给人感觉不是那么完美,一般说来,如果是有遗传性疾病的,婚姻法就不会同意当事人结婚的。但如果是非遗传病,但又不好医治,那就不得撤销婚姻,毕竟婚姻法也说了,不能遗弃患病伴侣。

所以对于被隐瞒病史的已婚人士来说,这条法规显得有些不公平,毕竟诚信的人可没那么多。

姐妹们,你们怎么看待这个案例呢?

你们觉得,对于所有故意隐瞒病史的婚姻,该不该一律撤销?
84%
不该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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