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睿博妈妈
3岁以上 · 来自天津市
4月9日
2024年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时间调整公告

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根据天津市招生入学工作整体安排,原定4月8日开始的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网上登记工作延后至5月份进行。请各位居住证持有人准备好登记的相关要件(所需材料不变),并关注本平台5月10日发布的具体登记时间和登记平台等信息,也可于5月10日后拨打各小学招生咨询电话或红桥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电话

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一)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并提供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一)居住证持有人需确保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居住证持有人自行承担。(二)居住证持有人务必按照规定时间登录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系统进行登记,超出规定时限不再予以办理。(三)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红桥区居住证地址与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必须一致,天津市社保需连续缴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前且不少于半年(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或2024年1月至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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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8 )
敏敏敏678
4月9日 · 来自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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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亲,谢谢亲的分享
自强不息x
4月9日 · 来自烟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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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分享愿一切顺利!。
月儿王
4月9日 · 来自哈尔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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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分享,有用有用
小贝贝与小贝壳
4月9日 ·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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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分享,有同地区的宝妈可以关注一下政策
铭铭,你最棒!
4月9日 · 来自沧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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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这样的啊呵呵
娜娜小壳壳壳
4月9日 ·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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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新生入学的报名阶段了。
HYL琪儿
4月9日 ·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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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的分享。同城的朋友可以过来看看,了解一下。
婉一帘幽梦
4月9日 · 来自咸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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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政策也还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