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管严的尚律
第3天 · 来自石家庄市
10天前
晒娃不拍自己?离婚少拿五万带娃费!
《民法典》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怎么证明“我是那个抚育子女较多的人”呢?

所以晒娃时记得把自己拍进去。除了这些陪伴孩子生活起居的亲密照片,顺利拿到家务补偿款还需要以下几种证据:

1.给娃买药、看病、买礼物、报班择校等日常开销单据。
2.为照顾孩子而请假的请假条。
3.接送孩子上下学的接送卡。
4.参加家长会记录、家长群的发言记录等。
5.对方在异地工作或经常出差的聊天记录、车票等。

这些证据在离婚时并不是缺一不可,种类、数量越多,证据链越完善。那家务补偿款到底有多少呢?
很遗憾,目前并未**家务补偿标准的司法解释,实践中一般是一年一万块,结婚三年等于三万。为什么会少到让人气愤?!

能够获悉的言论是家庭劳务的价值标准很难认定。希望标准能尽快落地,并且是一个不让她们灰心的数字。

一个文明的社会、一个公正的标准、一个合格丈夫必须承认家庭劳动的经济价值,肯定那些超人妈妈和全职太太为家庭和社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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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2 )
小贝贝与小贝壳
10天前 ·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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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法律是很冰冷无情的,是需要证据的

是的,证据是很重要的

10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