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只有生娃前的妈妈才是小公举,生完就是“黄脸婆”?NO!补充好胶原蛋白的美妈就算有娃了也是个带娃小公举,同样可以满满少女感!
很多妈妈们很头疼——生完宝宝后皮肤变差、肤色暗沉,脸部浮肿,内分泌也跟着乱了套?加之被宝宝折磨得习惯性失眠了?胶原蛋白流失严重,皮肤状况更是进入到了一个恶性循环之中。难道就真的无法恢复成以前的皮肤状态了吗?
宝妈们,别担心!你需要一款好的胶原蛋白肽产品~听到这个名字,很多妈妈又开始疑惑了,胶原蛋白我知道,胶原蛋白肽是什么呢?
那小编就来和宝妈们说道说道这两者到底有什么不同。胶原蛋白是大分子的纤维性硬蛋白,需要经过消化分解为小分子多肽才能被人体吸收,但鱼胶原蛋白及其水解产物可部分以肽的方式被快速吸收,靶向性被皮肤利用,显著提升皮肤中胶原蛋白的含量,抑制皮肤胶原蛋白降解,并改善皮肤的含水量,具有更高的功效哦[1]~
So,今天,小编就选择了这款口碑相当nice的轻然“小仙鹅”胶原蛋白肽来给大家仔细剖析,看看是不是真的那么优秀,是否值得美妈们青睐。
包装设计——
小编刚拿到这款轻然“小仙鹅”胶原蛋白肽的时候就一个感觉——这颜值也太太太可了吧!粉色包装配合上半部分透明设计,简约而精致,加上包装上仙气十足的“小仙鹅“,完全俘获宝妈的少女心。从透明外包装就可以看到它里面有10小袋独立包装的胶原蛋白肽,粉粉嫩嫩的好可爱。
成分解读——
但是只是好看是远远不够滴,关键还是得看是否能真正发挥作用,让美妈颜值再回巅峰,因此小编要考察的重点是——成分配方!
1、法国进口胶原蛋白肽
胶原蛋白是维持皮肤与肌肉弹性的主要成分,在皮肤中构成一张紧密的弹力网,锁住水分,如支架般支撑着皮肤,补充好吸收的胶原蛋白肽无疑是对皮肤有超多好处的,例如使皮肤充满弹性、润泽、细腻、光滑等~
2、日本进口鲣鱼弹性蛋白肽
这个要特别隆重为美妈们介绍,千万别小看了这个日本进口的鲣鱼弹性蛋白肽,这可是拥有日本双专利的技术的研究成分
*专利证第6122276号,发明名称:抗肥满剂、抗肥满饮食品、及抗肥满化妆品;
专利证6245924号,发明名称:血糖值上异抑制剂、血糖值上异抑制食品、及血糖值上异抑制化妆品。
这种弹性蛋白提取自鲣鱼的心脏动脉球。每条鲣鱼仅能提萃取约0.1克的胶原蛋白,有多珍贵不言而喻,而弹性蛋白的作用就像皮肤中的弹簧,能让皮肤不塌陷,弹弹弹!
3、日本进口γ-氨基丁酸
γ-氨基丁酸具有镇静神经,抵抗焦虑,防止皮肤老化的作用,它能通过神经内分泌途径缓解应激所致的焦虑状态[2],有助于改善美妈们的睡眠状态,人们常说美容觉美容觉,心情舒畅了,睡得好了,人自然也就跟着美了~
4、0蔗糖、0脂肪、0碳水
通过营养配料表,我们可以看到这款胶原蛋白肽是没有添加白砂糖的,并且是零脂肪、零碳水的,美妈们不用担心吃了之后会长胖,同时它对身体也不会造成任何负担,可以放心选用。
细节设计——
美妈们注意了!这就是细节,看看这凸出来的小半截,一旁做了易开封的设计,一撕就开,很是方便。恰到好处的开口距离也是十分贴心了,无论是汉子式一口入或是淑女式倒入杯子,都不容易洒出来,这一点值得小编给五星耶。
像这样子一小袋,包装精美,携带也十分方便,平常出门也可以随意的放一两条在包里,随时随地美美哒。
质地观察——
我们来观察一下这款胶原蛋白肽的产品质地,可以看到它的液体是轻啫喱状态的,不会过于粘稠。
气味及口感——
撕开产品包装就可以闻到淡淡的莓果味,小编做了贴心的亲身试饮~毕竟是要入口的东西,难喝可是不行的!味道真的很清新,酸酸甜甜的,加上它是轻啫喱状态,所以口感方面也比较轻薄,不会很粘稠或是腻味,特别好喝。
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想要变美、皮肤变好其实和日常生活中的诸多方面,除了补充胶原蛋白之外,也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营养均衡、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要食用过多的辛辣生冷食物;
2.适当的运动可以加快身体的新陈代谢;
3.注意皮肤的保养,日常保湿防晒等不能忘记哟
4.最重要就是要保持心情舒畅;
好啦,经过小编对营养成分的全方位解读,这款轻然胶原蛋白肽美妈们可还满意?真的是实力棒棒的!少女们快快营养不起来,颜值提起来,做个美少女呀~
参考文献:
[1]Fuller P M,Saper C B,Lu J.The pontine REM switch: past and present[J].J Physiol,2007,584(3):735-741.
[2]Prokseh E,Segger D,Degwert J,e tal.Oral supplementation of specific collagen peptides has beneficial effects on human skin physiology: a double-blind, placebo-controlled study [J].Skin Pharmaeol Physiol,2014,27(1):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