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个房子的问题在于女方全款买的房子,我之前别人的例子男方付首付,婚后一起还代款,所以说女方嫁过去住,装修什么的要加名字,两个事情根本就不能混为一谈
经济共同承担没问题,但是生育是完全女性在付出,在这方面的劳损要计算进去,女方出一百万,男方出五十万,可以,那当成男方入赘也没问题,毕竟付出的还是少,我陪嫁都有一套房,如果男的连经济都不能多付出斤斤计较要求这么多,以后也不会付出太多
我也这样想,好多女生想把老公挣的婚前房加名字就算了,连老公父母花一辈子积蓄买的房也想加名字,说是给自己一个保障,我就很奇怪,你刚进来还啥贡献没有就直接拿别人一辈子的劳动成果保障自己,那对方父母亲自打拼一辈子,到老反而不能有个保障了?
三观正确
是房子一半的钱,人家娶媳妇没花钱😂
50万是为了名字那彩礼哪去了
那就干脆别结婚了,自己努力赚钱,赚多少花多少,这样最不吃亏,最保障!
保障是自己娘家或者自己努力给自己的,而不是靠分得别人的努力成果!
人家婚前买的干嘛要加上你名字?
如果是两人婚后共同努力买的,那写谁的名字都无所谓。